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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7/16 9:48:34 来源:航运界 点击量: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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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关于海上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的相关规定,我部起草了《海上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海上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cib@msa.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安全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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