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航运公司的世界航运理事会警告称,全面修订(美国)集装箱贸易法规可能会引发与贸易伙伴之间在保护主义方面的“向下竞争”。
上周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提出要修改(美国)航运法,正式处理客户对海运承运人长达一年的关于“不良服务和不公平定价”的投诉。客户在投诉中认为,承运人那样做会对集装箱市场产生很严重的后果。
新法案由加利福尼亚州众议员 John Garamendi 和RS.D. 的Dusty Johnson 发起,对海运承运人在服务合同方面提出了最低要求,并将监管程序中的举证责任从托运人转移到了承运人。它还规定了如果集装箱可以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安全装载,海运承运人不得拒绝出口等有利于贸易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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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达科他州前州公用事业监管机构的Johnson在该新法案的简报中说:“一个有效的市场必须是公平的和可预测的。不幸的是,美国以外的海运承运人并不公平和可预测。原来的法案已过期。自1998 年以来,美国的监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新法案赋予 FMC 的监管新权力包括:
●更新对海运公共承运人的要求,将其纳入航运业的最佳实践。
●要求海运公共承运人或海运码头运营商证明其征收的所有集装箱滞期费均符合FMC 规定,否则就会面临处罚。
●如果此类费用基于州法律规定的公共港口关税,则限制海运码头运营商对任何集装箱滞留费的豁免。
●将FMC的《航运法下关于集装箱滞期费的解释规则》编纂成有效的成文法,并责成远洋承运人遵守由FMC在新规则制定中规定的符合公共利益的最低服务标准。
●要求海运承运人或海运码头运营商保留所有关于集装箱滞期费的发票记录至少五年,并应按要求向FMC 或托运人提供此类记录。
此外,该法案允许第三方对 FMC 投诉中的反竞争协议提出质疑,并建立了处理集装箱滞期费投诉的新程序,使FMC 在调查中能够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Garamendi 说:“我们的目标是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让出口商、进口商和航运公司都在竞争环境中发挥作用,而不是由航运业单方面说了算。市场必须有客观、合理,使用对双方都公平的规则。”
但据控制了全球集装箱运力 90% 的世界航运理事会(WSC)称,美国政府这项改革不但不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而且会使市场在商业纠纷中向托运人倾斜。
WSC 在一份声明中说。“如果政府要介入,就必须确保各方的公平,那么法律就应该阐明各方违法的责任和后果,但新法案没有采取这种公平的方法。仅仅因为市场在前所未有的美国消费者和企业进口需求的压力下暂时转变,就打算通过立法的方式创造一个新的商业竞争环境这是不公平的。如果要颁布新法案,那么它面对的应该是持续多年的市场。”
WSC 坚持认为,(美国)航运法改革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所有供应链参与者,包括港口、海运码头、卡车司机、铁路、仓库运营商,都在努力寻找解决供需问题的方法,这并不能把责任都归于海运承运人单方面。
他补充道,非常清楚的是,只监管海运承运人或任何其他供应链的一个环节注定会失败,如果新法案得以实施,它将激励美国的贸易伙伴也制定类似的立法框架。从而导致国际海运监管演变成为一场向下保护主义的竞赛,这并不利于美国经济。
但Johnson坚持说,前10 名的海运承运人在20 年前控制了12% 的运力,现在前10 名海运承运人控制了80%的运力。说明我们显然正在应对一个非常不同的环境。
除了服务问题, Johnson表示,他还担心大家对海运承运人的“聚集”及其对运费的影响。“我拥护自由竞争市场,自由竞争市场里有许多买家和许多卖家,当出现不合理的重点关注和合并活动时,某些市场参与者就会获得不对称的权力。这是市场失灵,有时它可以成为监管的合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