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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镇江航道处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同步跟进省级条例实施
2023/3/1 12:10:38 来源:航运信息网 点击量: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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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1日,全国首部专门针对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检验船舶防污染设施运行状况,落实条例相关规定,长江镇江航道处为期1个月的“美丽航道,我是行动者”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排查正式拉开序幕。

  此次活动将从学习研讨、设施排查和数据核查三个环节深入开展。镇江处将把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抓手,传达长航局系统公务船艇污染物排放处置要求,使职工深刻领会 “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的内涵要义,全面提升职工对船舶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处安全设备科将组织全面排查处属船艇防污染设备情况并做好数据统计,为设施设备管理水平提升打好基础,为防污染工作精细化提供数据支撑。

  一直以来,镇江处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发力美丽航道建设,在现代化长江航道新征程中,不断折射出高质量发展的斑斓色彩。

建机制 擦亮底色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实施《长江镇江航道处环境保护实施细则(试行)》,覆盖航道建设、养护、运行和管理全过程,推进长江航道绿色发展,压实处、科级处和船舶三级责任,确保环保工作落实不跑偏、不变形、不走样。

(印发工作实施细则)

强管理 展现亮色

  机制运行的“软环境”离不开支撑保障的“硬设施”。在上级进行趸船防污染设施改造后,镇江处分类推进船舶防污染设施运行改造,实施污水柜扩容、加装等措施,累计投入35余万元。在此基础上,处安全设备科监督各船舶切实做好船舶污染物转运工作,自筹资金完成11艘船趸过驳设施改造,委托专业单位集中回收船舶污染物,为转运费提供预算保障,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实现船舶污染物“零排放”。

(航道13202污水柜扩容)

敢创新 提高成色

  镇江处全面完成所属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注册,船舶污染物实现“线下”转运处置、“码”上流转的全闭环管理。定期开展数字航道与信息系统数据核查,锱铢必较,时刻掌握数据变化。

(船舶舱底水清运并在“船e行”软件上传数据)

  情系大美长江,守护航道畅通。镇江处将继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绿色执笔,绘就“畅安优智美”现代化长江航道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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