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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法》实施十周年 皖江航道释放巨大潜能——长江芜湖航道处开展《航道法》宣传系列活动
2025/4/1 7:57:11 来源:中国水运网 点击量: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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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宣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以下简称《航道法》),更好地依法保障长江航道高质量发展,长江芜湖航道处利用《航道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积极行动,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对航道保护的认知。

线上+线下 开展职工普法宣传

借助内网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航道法》解读文章、普法短视频以及典型案例分析。同时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与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着重阐释航道养护、管理、保护、法律责任,提升职工对《航道法》的理解及运用能力,强化知法用法水平与守法意识。

发挥联盟优势 开展航道保护联合行动

充分发挥长航安徽联席会议、区域党建联盟优势,该处3月份以来联合辖区海事、长江公安、水利、港口、渔政等涉水单位,开展航道保护联合行动。各单位围绕航道保护、生态治理、区域协作等议题深入交流,明确信息共享、联合巡查等长效合作机制。 

主动送法上门  开展“航道法进企业进社区进船舶”活动

3月6日在芜湖市镜湖区广福社区,该处职工通过航道法宣传图册向社区居民详细讲解皖江航道、《航道法》、航道航标、船舶、码头、桥梁等相关知识。

积极了解航运企业及服务对象所需,该处主动送法上门,走进航运企业、港口码头、船员,发放《航道法》读本和宣传画册、介绍皖江段重点航道特点、8米深水航道上延安庆段工作开展情况,现场答疑等形式,向企业工作人员、船员普及航道法相关内容。针对辖区航道特点,重点解读“超吃水“船舶在航道内搁浅破坏航道、行轮碰撞航标及危害航道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以案释法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据悉,航道法实施10周年以来,皖江航道释放巨大潜能,辖区芜湖大桥以下河段水深最大达10.5米,大桥至安庆吉阳矶最大水深达9.0米,吉阳矶以上最大达8米,2万吨江海轮常年抵达芜湖港,万吨级船舶常年畅行皖江沿江各港。2024年皖江5大港口芜湖、池州、马鞍山、铜陵、安庆吞吐量分别达到1.5亿吨、1.49亿吨、1.28亿吨、1.04亿吨和2223万吨。随着芜湖至安庆段8米深水航道建设推进,皖江航道将在水路交通、长三角一体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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