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刷单能“赚钱”,被害人郑某为获取所谓的“高佣金”回报,于2024年12月3日注册登录某刷单APP并从事兼职“刷单”业务。在“平台助理”的提示下,郑某短短一天时间内,采取线上+线下支付的方式,投入资金竟达数万元。在成功提现多笔小额佣金后,系统却提示郑某操作失误,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提现。“平台助理”提醒郑某,只有继续大额充值,方能够解冻。12月4日,被害人郑某按照提示,通过银行卡一次性转账给某银行账户49000元后,方意识到可能遭遇到网络诈骗,遂当即拨打电话报警。长航公安局南京分局栖霞派出所接报案民警受案后,立即与南京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协调,紧急止付,依法冻结涉案资金。
栖霞派出所在查实上述冻结资金确属被骗款情况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办理解冻手续,并于2025年3月31日将银行冻结的49000元被骗款发还给被害人郑某。
刷单诈骗是当前发案较高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之一,主要以招募兼职刷单、找工作入职需做任务刷单等复合型诈骗形式出现。警方提醒:不要轻信网络上“高佣金”、“先垫付”等兼职刷单信息;不要轻信来路不明的信息,不随意转账、汇款;如果发现被骗,及时拨打电话报警,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