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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法》重大问题研讨会在福州召开
2012/6/19 0:00:00 来源:交通部 点击量: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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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3—14日,《航运法》重大问题研讨会在福州召开,来自全国航运界的专家学者代表20多人参会。会议由部水运局法协处罗德麟处长主持。部水运局智广路副局长亲临会场并做了重要讲话,马继列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



研讨会主要围绕《航运法》立法过程中三个方面内容展开热烈讨论,并取得很好实效,为下一步《航运法》立法的起草工作做扎实铺垫。一是重大问题。即立法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技术路线、相关政策、相关法律关系。二是基础性问题。即立法的性质、地位、目的、调整范围、原则。三是基本框架和内容要点。即航运管理体制、市场准入规则、经营行为规则、市场宏观调控规则。



最后,智广路副局长作会议小结。一是充分肯定这次会议的目的意义和取得实效,认为此次研讨会将为下一步《航运法》法律条文起草奠定基础;二是对《航运法》立法重大问题提出工作方向,进一步明确基础性工作研究思路;三是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质量要求、时间节点。



《航运法》是我国航运业的龙头法之一,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该法将使我国航运业的管理全面走上法制化轨道,促进我国航运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实现我国从航运大国向航运强国的发展战略目标提供法律保障,意义深远。目前,我国航运业共有四大龙头法,其中《海上交通安全法》、《港口法》、《海商法》等已经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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