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日,巫山县渝山船务有限公司所属船舶“森林998”轮载货上行拟通过葛洲坝二号船闸,当日13:30时航经葛洲坝三江下引航道时发生船舶搁浅险情。险情发生后,我局迅速组织救助,通过采取海巡艇绑拖及葛洲坝二、三号船闸同时泄水等措施帮助该轮成功脱浅,当日15:00时该轮驶离枢纽引航道水域。
经现场查验,该船实际吃水4.4米,船型深与船检证书记载内容明显不符,且过闸前未如实申报船舶实际吃水。“森林998”轮因谎报吃水在葛洲坝枢纽引航道酿成搁浅险情,虽未造成船舶、货物损失和人员伤亡,但事故导致葛洲坝二、三号船闸停航约90分钟,造成过闸船舶积压,影响极坏,暴露出该轮船员安全意识淡薄、诚信缺失和船公司对所属船舶的管理漏洞。为进一步加强船舶过闸管理,确保通航建筑物的安全运行和船舶过闸组织有序,我局决定:
一、由我局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巫山县渝山船务有限公司所属“森林998”轮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二、根据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GPS船舶申报过闸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自即日起取消巫山县渝山船务有限公司所属船舶“森林998”轮通过GPS申报过闸计划资格6个月(自2012年12月6日至2013年6月5日)。在此期间,实行到锚地(登记站)申报过闸计划。
请各有关单位、船舶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照我局公布的枢纽航道吃水控制标准合理配载,如实申报船舶过闸信息,防止船舶在引航道搁浅或擦底损坏船闸设施等事故发生,确保枯水期通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