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由长航局牵头组织编写的国家行业标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在北京通过交通运输部行业专家预审。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是交通运输部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所设定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制度,规范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统一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写要求,确定的一项国家行业标准。受部水运局委托,由长航局牵头组织,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武汉理工大学等13家单位参与制定。项目组经过多地调研,专题研究、多次集中办公,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拦河闸坝工程”、“跨越和穿越航道工程”、“临河临湖临海工程”三个分册规定文稿。
此次预审会由长航局组织,邀请部原总工徐光等10位行业内资深专家开展技术审查,与会专家代表讨论热烈,充分肯定了本项标准三个分册的规范性、合理性和适用性,同时对部分条款提出来很好的修改完善意见。长航局副巡视员黄克艰、部水运局技术处、航道处领导参加会议,对项目组前期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对标准文稿完善及下一步报部审工作提出了要求。长航局航道与通航处处长李青云主持了会议。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通过专家预审,标志着该项标准文稿在技术上已达到要求,为下一步正式报部审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