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船舶、有关单位:为有效缓解长江中游航道维护水深尺度、三峡过闸船舶吃水限制与船舶运输需求的矛盾,保障船舶过闸安全和中游航道畅通,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在长江中游关洲尾和马羊洲水域继续实施水上船舶过驳转载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位置及范围:
(一)长江中游关洲水道左侧(航道里程约557-558千米,关洲缓流#4、#5白浮连线外)。
(二)长江中游涴市水道左侧(航道里程约501-502千米,涴市缓流#6、#7白浮连线外)。
二、有效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作业品种:限普通货物转载过驳。
四、相关要求:
(一)过驳转载作业经营管理单位应落实安全与防污染主体责任,制定调度管理制度、过驳作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合理安排运输船舶作业泊位和作业时间。配备垃圾、油污水及生活污水接收转运设施,并确保有效使用。
(二)作业船舶应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划定范围内从事过驳作业,严禁排放船舶污染物,落实防尘防噪、防撒落和灯光遮蔽等措施。
(三)过往船舶应密切注意进出过驳转载作业水域船舶动态,加强瞭望和联系,谨慎驾驶,以策安全。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