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舟溪停泊区范围由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314.3~315.2km调整为314~320km,停泊区宽度、岸别不变。
二、大周渡口(约315.5km)上、下游各150米范围内禁止船舶停泊。
三、本通告自2022年2月21日0800时起实施。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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