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航行和作业中人员落水导致船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对船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然而少数船员对此认识不够,为图方便,不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近日,宝山海事局执法人员在水域巡航过程中发现一艘船名为“豪**”轮的防污染作业船舶在罗泾钢杂码头给某外轮接收污油水作业时,一名船员在舱面作业未穿救生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第十四条“船舶航行和作业期间,舱面人员进行临水作业时应当规范穿着救生衣”的规定。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责令当事船员整改,正确穿戴好救生衣,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救生衣是危急关头保障船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深刻汲取船员不穿救生衣造成落水溺亡相关事故教训,宝山海事局从今年3月以来,加大了对船员不安全行为宣贯警示力度,通过工作平台、微信推送,结合现场监管点对点广泛宣传,督促船舶航行和作业期间,舱面人员进行临水作业时规范穿着救生衣。
复工复产以来,长江上海段船舶流量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平,船员的生命安全是黄金水道畅通最重要因素,宝山海事局将持续做好宣贯警示,加大现场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船员安全责任意识,规范船员安全作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