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现将“ABILITY C”轮拖带作业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拖航时间
2024年12月20日—25日。
二、拖航船队概况
被拖物:“ABILITY C”轮,船长147.9米,船宽23.25米,型深11.50米,离厂最大吃水5.04米,水面最大高度30.94米。
拖船:“宁港22”轮、“宁港23”轮。
拖带方式:“宁港22”轮作为主拖在“ABILITY C”轮右舷艉部,“宁港23”轮作为辅助拖轮在“ABILITY C”轮左舷艉部。
三、航经水域
武汉武船集团阳逻双柳船厂码头(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993公里)至泰州澄西装备(泰州)科技有限公司码头(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138公里)。
四、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要严格遵守《长江下游分道航行规则》《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以及海事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航经水域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二)拖带船队应按规定显示信号,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识别,密切关注拖带船队动态。
(三)拖带船队应按要求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过往船舶应加强与拖带船队联系,谨慎会让,尽可能远离拖带船队航行。
(四)拖带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