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武汉长江轮船有限公司特种运输分公司拟开展“长江公安6523趸”拖带航行。为保障拖带船队和其他相关船舶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拖带作业时间: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
二、被拖船舶概况:“长江公安6523趸”:总长65.0米、型宽 11.4m米、型深2.0米,拖航时编队总长 105米,宽22.42米,水面以上最大高度为 17.9米。
三、拖带作业船舶:“长航拖 23001 ”轮(顶推)、“长航拖 23002”(绑拖)。
四、航经水域:马鞍山慈湖河口至武汉青山港申船厂。
五、注意事项:
1.船舶编队航经桥区、渡运水域、通航密集区、锚地、码头、施工作业区等水域时,要备锚了头,保持安全航速,谨慎操作。
2.船舶编队在长江航行,必须严格遵守《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和其他相关海事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所经水域的海事指挥中心或交管中心报告船舶动态,并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指挥。
3.船舶编队航行应在白天进行,遇能见度不良、风力大于5级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航行。
4.船舶编队应切实落实安全措施,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了望,谨慎操作,注意过往船舶动态,随时与其保持密切联系;过往船舶应加强与船舶编队联系,注意识别,谨慎会让,以策安全。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