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运网|船货通欢迎您
网站app船货通下载连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浙江台州椒江大桥那点事
2016/12/21 14:07:36 来源: 绝顶思维公共号 发布人:朱红启 点击量:1865
0
   “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钱”。台州人民一起提起这句话,一下子来气了。我们台州,高速公路有进城费,国道有青岭补票点收费站(没错是补票点,补啥票已经无从考究了),还有赫赫有名的椒江大桥收费站,台州人民在接待远方客人时,大多会讲讲人民群众与椒江大桥的故事,今天就聊聊椒江大桥收费站。
1、有关椒江大桥的官方信息
 
椒江大桥是省重点工程,也是省“四自工程”(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椒江大桥的建设经历了风风雨雨的艰难历程,在立项初期,为筹措建设资金,1994~1997年期间,台州市及椒江区政府先后与日本高必士株式会社、香港穗昌隆公司组建项目公司合作建桥,后因外商资金无法到位而终止合作。1998年7月,经市、区两级政府的四处奔走和多方协调,最终争取到省、市、区7家国有股东的支持,协议出资1.25亿元组建台州市椒江大桥实业有限公司,承担椒江大桥建设、管理责任。
 
   椒江大桥项目总投资3.2亿元,除资本金1.25亿元外,其余2亿元由银行贷款解决。工程于2001年建成通车后,结束了椒江南北两岸群众只能依靠轮渡过江的历史,极大地方便了两岸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项目建成后,即按照经营性项目进行收费还贷。200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以浙政办函[2001]104号批准椒江大桥自2001年12月12日起收取车辆通行费。
 
   根据2003年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收费公路项目收费年限的复函》(浙政办函〔2003〕72号)规定:浙江省自2001年1月1日后开征车辆通行费的项目,从2003年1月1日起暂定5年,待各项目符合收费年限测算条件后,再予正式核定收费年限。椒江大桥项目暂定收费年限至2007年12月31日。2006年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公路收费项目收费年限有关事宜的复函》(浙政办函〔2006〕3号)文件规定,浙政办函〔2003〕72号文件中暂定收费年限的项目在到期后暂予延期,具体收费年限按《浙江省收费公路收费年限测算试行办法》(浙交〔2001〕527号)规定测算后再行核批。椒江大桥属于到期后暂予延期项目。所以椒江大桥目前的收费是合法的。
 
  随着台州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车辆保有量的迅速增长,至2007年,椒江大桥的车流量就达饱和状态,早晚高峰时常出现拥堵现象。且随着沿海产业带的迅速发展和台金高速公路东延段的即将建成通车,建设连接椒江两岸的第二通道——椒江二桥已迫在眉睫。
 
  2007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浙办第27号批准建设椒江二桥,为解决建设资金问题,批文同时明确将椒江二桥纳入椒江大桥“四自”项目,实行统一收费还贷。当时省政府已不再审批新的普通能报公路收费项目,椒江二桥只有与椒江大桥进行捆绑并由椒江大桥实业公司作为同一项目业主才批。椒江二桥工程概算为16.35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5.7亿元由项目法人台州市椒江大桥实业有限公司的有关股东单位增资解决。椒江二桥项目由于投资大,股东增资和银行融资工作异常困难。经过市、区二级政府的多次争取和协调,由省公路局等股东增股及部分股东退出或减股的办法,解决了项目公司重组和资本金出资问题,并以椒江大桥的收费权作为质押,争取到国家开发银行的11.1亿元贷款,确保了椒江二桥工程项目顺利开工。
 
   2009年底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全省收费公路收费年限的核定工作,但由于椒江二桥工程经省政府批准纳入椒江大桥“四自”项目实行统一收费还贷,且椒江二桥刚刚动工,建设工期长,不确定因素多等客观情况,现阶段尚无法按照《浙江省收费公路收费年限测算试行办法》等规定对椒江大桥项目的收费期限进行测算。为此,市政府专题报请省政府给予椒江大桥项目暂定收费期限或收费继续顺延,待椒江二桥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完成项目决算后再按规定进行测算,另行报批核定正式的收费期限。
2、椒江大桥的收费博弈
 
   椒江大桥链接椒江区北岸前所镇和南岸椒江城区,是链接椒江南北的重要交通要塞。在椒江大桥未通车前,南北通行依靠汽渡,通行效率十分低下。椒江大桥2001年12月12日通车时,收费标准是双向收费:7座以下汽车10元,三轮车和摩托车5元。但这三轮车和摩托车5元大部分是菜农和北岸工薪劳工为主,每天来回10元实在受不了,大家一合计,不交了,于是100多辆三轮车和摩托车把椒江大桥堵得严严实实,没办法,5元的收费被迫放弃。但汽车就不一样了,没这么大的底气,只好忍气吞声地交钱。
 
   2007年12月31日收费年限到了,老百姓欢欣鼓舞地等待免费通行,结果等来的省政府的一张红头文件批准建设椒江二桥,为解决建设资金问题,批文同时明确将椒江二桥纳入椒江大桥“四自”项目,实行统一收费还贷。大家火了,一是大桥怎么成了抵押品呢?这岂不是用这样的方式,将来建三桥四桥都能抵押,永远等不到免费通行之日。二是有些车辆是不用交费的,比如公务车辆和公务人员车辆,出示一下证件我是啥局,啥处的,免费。这样大家都不想交费,这明摆着当我们是肥羊吗!车停在收费站抗议的、不给钱打收费人员的(此事造成行政拘留我知道的就好几起),给假钱的,给一分硬币故意找茬拖时间的,使用假通行证或假公务证件的、行政诉讼的等等。逼急了,有胆大的开始逃跑,刚开始紧紧跟在大车后面,没等收费员放杆呲溜跟过去了。有的更狠,你放了杆,知道这杆是塑料做的,一加油门,杆碎车过。收费员一合计这逃跑损失越来越大,已经涉及他们奖金问题了。于是收费员当人肉墙,你不交钱我就站在道上不让你走,这招有点狠,总不能为了省10元撞人吧!嘿嘿,还真有这种事,不过是隔壁县的温岭市发生一起汽车故意撞死收费员的事,事情经过大概是这样的:汽车想逃跑,收费员老方法马步一扎站在车前:“有种的你开过去试试”,不巧,这个开车的刚好是“有种人”,不幸收费员成了车下鬼。事情搞大了,汽车司机做笔录时一口咬定他慌张了油门当刹车了。这个事件一发生,收费员才觉得自己命重要,汽车逃跑更加疯狂了。在台州人中间,你开车过椒江大桥没逃过票,都不好意思在朋友面前抬头。
 
   2014年9月椒江二桥开通,椒江大桥开始三个月的封闭施工,大家心里谁都明白,椒江大桥在改造收费站,配合二桥收费。2014年12月19日,浙江省政府颁布的“浙政办函(2014)108号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核定75省道椒江大桥收费期限的复函》椒江大桥收费年限为21年终止于2022年12月11日,但规定椒江大桥单向收费。收费站新增了几样防逃跑措施:一是车牌识别,逃跑后就会记录逃跑次数,下次逮到一次补齐;二是增加警力威慑;三是发明了一种钢管做的长度约30公分的正方体架子,你一有逃跑企图,铁笼子往你前面一踢,车就甭想过了。老百姓看武的不行,就跟你来文的。2015年年初台州市民王林友将椒江大桥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认为一是政府还贷款公路收费期限不得超过15年;二是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三是中央出台取消国家二级公路收费,不该收费的应该取缔。此事网上支援的轰轰烈烈,但经过一审二审还是败诉。椒江大桥乱收费公路一度是中国乱收费公路排名第一,批评乱收费在浙江经视新闻也有报道,网络媒体铺天盖地的骂声更是花样百出。
 
3、绝顶思维的评论
 
   绝顶思维在公众号11月6日的文章《船闸收费的经济分析》中,探讨了船闸收费的三个逻辑:谁受益谁付费、解决拥堵需收费以及统筹协调需收费;同时给出船闸免费的两个逻辑:“以电养航”不收费和“财政养航”不收费。公路收费其实跟船闸收费也是异曲同工。这样的事件给我们的启示是:
 
    第一,博弈无时无刻不在发生。一旦制定的规则不合理,就会引发利益相关方的反作用力。这种民间的力量大多数时候不被重视,因而会触发事件继续发酵,最终产生某些极端的恶性事件,让受益方在各方压力下不得不让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千奇百怪的逃票手段层出不穷,反逃票措施也不断进化。利益博弈往复多次,经年累月,形成新的博弈均衡。不要忽视人民群众的利益,否则人民群众会以他们的方式给予反击。这样的事件之所以会发生,根本上还是相关制度出现了问题。 
 
    第二,规则的正义性。传统的“以上压下”的做事方式会渐渐失效,“红头文件”的影响力也会节节败退,法治社会需要在确切的规则下运行。相应的规则不是政府单方面制定的,而是由全体人民共同制定的,是照顾到各方利益诉求的均衡规则,而不是偏向于某些利益集团的规则。吴军在其文章《几何学和罗马法》中写道,罗马法之所以经久不衰,来源于一些基本假设,比如作为法律主体的人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追求生命、自由、财产和幸福的自然权利。罗马法适用性非常广,来源于其并不是立法者意志的体现,而是要符合自然的法则。《秦律》非常有目的性、功利性,并不讲究内部的逻辑性,因而没有长久的生命力,最终造成“天下苦秦久矣”的结局。当下的制度和规则,也要有基本的价值取向,就是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同时还要具有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包容性,这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发表心情

给力 0
惊讶 0
愤怒 0
抓狂 0
流汗 0

市场部:査先生 (18955364348)     客服部:刘先生 (15922319160)  

皖ICP备11003429号   Copyright©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皖芜湖市繁昌县沿河路  举报电话:0553-7350023   微信公共号:cjsyw888
皖公网安备34022202000045号  所属公司: 芜湖荻帆航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船货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