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记者从2025重庆海事局工作会议上获悉,2024年,重庆海事局在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上持续发力,以《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为契机,全面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据了解,作为中央在渝单位,重庆海事局主动对接立法机构与市级相关部门,盘活有限的立法资源,以一年半时间完成常规需要3~5年的立法任务,创下多个“首部”纪录,打造了“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船舶污染防治标志性成果,《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同时,该局还逐步推动“零排”治理模式向支流延伸,引导5艘两江游船完成“灰水上岸”,督促船舶交付水污染物26万吨。此外,开展全国首起内河营运船舶尾气深度治理示范试点,纳入重庆市“治气”攻坚战第一批正面典型。
2024年,共严厉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岸电行为34起,辖区船舶全年使用岸电1182万度,应用尽用率达98%。联合市安委办建立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到港船舶专家联检机制,会同36家涉危运输企业签订“危化品安全运输备忘录”,推动2座危化品码头、141艘危化品船舶完成监控视频智能化改造,有力构建了涉危运输协同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