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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海事与公安联合执法 从严处罚砂石船舶超载
2013-07-17 来源: 点击量: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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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宜昌港区海事处中水门执法大队发现在宜昌港靠泊等待过闸的装载河砂的“鑫顺XXX”轮有超载违法行为, 当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整改到核定干舷,将按照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并取销通过葛洲坝船闸申报计划。标志着为期75天开展以强化砂石船舶突出违法行为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夏季风暴”专项活动正式启动。

   据了解,今年以来,长江海事辖区已发生砂石船舶事故险情35件,砂石船舶事故明显反弹。为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稳定,长江海事局决定自7月15日起至9月30日,在全线范围内开展以强化砂石船舶突出违法行为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夏季风暴”专项活动。

   首先,长江海事联合长航公安,对明显超载砂船实施拦截检查。对发现存在严重超载、标识不全的砂石船舶,一律下达《禁止离港通知书》,按统一标准实施处罚,同时督促船舶自行卸载至载重线、补全标识,经整改合格后在签证簿上签注“经长江海事局砂石船舶专项检查合格”放行;对违法逃逸砂石船舶实施联动协查。各分支局对拒绝检查、违法逃逸、强行闯关或集体冲关的违法砂石船舶,应运用照相机、摄像机等手段收集、保存船舶违法行为的有力证据,通过船舶动态管理系统发布协查信息,由下一海事管理机构予以从重处罚;实施砂石船舶黑名单制度。各分支局要建立完善砂石船舶黑名单制度。对因船舶安全检查而被禁止离港的、3个月内连续2次发生超载运输的、6个月内连续发生2次事故险情的、1年内发生一般以上等级事故并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逃避签证的以及不服从现场管理、冒险航行或暴力抗法的砂石船舶应列入黑名单,并上网公示。对列入黑名单的砂石船舶,实施重点监控,发现违法行为从重处罚等措施。(宜昌海事局 望作信 罗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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