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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事局实施洪水类三级(黄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
2013-08-08 来源: 点击量: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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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水文部门水情通报:泸州站将于8月9日11时出现洪峰水位9.66米,较8日8时上涨3.43米;朱沱站将于9日20时出现洪峰水位9.5米,较8日8时上涨3.4米;嘉陵江北碚(三)站将于9日05时出现洪峰水位11.40米,较8日8时上涨8.3米;寸滩站将于10日02时出现洪峰水位14.04米,较8日8时上涨5.44米;重庆羊角滩将于10日02时出现洪峰水位14.05米,较8日8时上涨5.44米;长寿站将于10日08时出现洪峰水位17.24米,较8日8时上涨4.46米;据此,重庆海事局自2013年8月8日1030时起,实施洪水类三级(黄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预警范围为永川界石盘(长江上游824.7千米)至丰都大山溪(长江上游449千米)之间水域。

   请各船舶、船舶单位:加强航道、气象、水文状况安全信息的收集,针对水位上涨,船公司、船长要布置和落实好安全措施;严格按有关要求加强值班,重点水域船长应监航或亲自引航,以确保安全;相关船舶航经本区域时要保持正规了望,注意不正常水流对船位的影响,注意水位上涨,而航标未及时设置到位,夜航中要充分利用雷达、探照灯助航;加强VHF电话联系,及早统一会让意图,会让追越选择宽阔水域进行,并按规定鸣放声号,不得抢航;加强与信号台联系,听从指挥,严禁抢航抢漕等冒险违法行为发生;锚泊船、沿江码头、趸船、采砂作业船等注意水位变化情况,及时移泊船位。各船舶加强值班,无关人员禁止上船。

   请丰都以上各海事处密切关水位涨幅及变化情况,严格按照《长江上游佛面滩至界石盘航段船舶通航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各海事处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水情变化,加强现场巡航宣传监管,督促船舶、设施落实好防汛措施, 朝天门海事处要根据水位变化情况及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严防险情、事故的发生。  

   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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