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峡坝前蓄水水位已突破172.00米,为保障蓄水期间超高船舶航行安全,重庆海事局按照长江海事局《关于对航行三峡库区船舶水线以上最大高度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管控航行于三峡库区的超高船舶。
一是严把签证关。签证时认真询问和核实船舶是否是超高船舶(船舶空载水线以上最大高度超过17米),询问船舶采取的防碰措施,对未采取有效防碰措施的超高船舶,一律不予办理通过三峡库区的出港签证。二是加强现场巡航检查。对万州长江公路大桥、奉节长江公路大桥及云阳长江公路大桥等重点桥区水域24小时密切监控,禁止船舶在桥区水域追越和并列行驶。三是强化安全宣传。通过长江水上安全信息台、船舶签证窗口,走访船舶及其所属公司,向船舶、船员宣传175米蓄水期间船舶最大高度控制规定,提醒船舶注意控制船舶水线以上最大高度,督促辖区有船有关单位制定和落实超高船舶防碰跨河建筑物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包括停航、调整航线、压载、倒桅、改造等)。四严格现场管控。对未采取整改措施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航行需要的,向船公司、船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未整改合格前不得航行于三峡库区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