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重庆局“平安交通”、 “采砂通航管理”等专项活动精神,落实“162”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四客一危一砂”重点船舶安全及蓄水期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2013年11月4日,巴南海事处鱼洞执法大队会同巴南区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深入辖区砂石船舶作业区,强化涉砂船舶现场安全监管。
执法人员乘“海巡12152”艇先后前往道角、大沙坝、栋杆碛等采砂区,对“旭江15号”、“旭江6号”、“盛源306”、“江运6号”、“天顺218”、等运砂船以及采砂船“松芝67”“卫东6号”“明华挖石8号”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这次检查中执法人员根据本次检查要求,重点对各船舶所涉及的灭火器是否欠压、过期,消防水龙带和消防枪是否按规定放置,黄砂箱内是否有杂物,太平斧是否配置,消防水泥是否过期等进行了认真检查。其次还对各船的证书证照是否齐全、舵机、在船人员人证是否符合、船舶是否按载重线进行装载等情况进行了查验,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旭江15”《油类记录簿》《轮机日志》记录不规范现场进行了批评并就记载要求进行了指导。
通过检查,进一步了解了辖区船舶人员消防意识和船舶消防设备配置情况,对船舶消防安全起到促进作用。